国务院令第851号:修改14部行政法规、废止4部,含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;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|每日中国 chinaday.news
新华社约17:01报道,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(国令第851号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决定称,为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、精简优化基层编制专项规划相关规定,并与《生态环境法典》《粮食安全保障法》《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》等衔接,国务院对有关行政法规清理后,决定修改14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、废止4部行政法规。中国政府网同日全文公布:修改涉及档案法实施条例、戒毒条例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、河道管理条例、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、计量法实施细则、节约用水条例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、太湖流域管理条例、土地复垦条例、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、抗旱条例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;废止《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》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》。人民网等转载。该受权发布约17:01发出,18:00与20:00巡查未及上线,开刊补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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