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发布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:外国实体侵害中国商业秘密并危害国家利益的,可被限制进出口与在华新增投资。
商务部10月26日发布《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24日。征求意见稿依据《对外贸易法》等起草,适用于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侵害中国商业秘密,并危害中国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或对其构成现实威胁的情形;商务部可决定开展调查,并可采取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货物、技术进出口及国际服务贸易、限制或禁止在华新增投资、限制相关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入境、限制或取消相关人员在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资格、依法罚款等措施。路透、南华早报均报道了该草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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